這個偉大傳統中的知識豐碩。大家一定要來,來之前先看看,再發問吧!
後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保衛戰?筆陣遊行流動論壇討論稿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HouYiGuoLiangZhiXiaDeXiangGangBaoWeiZhan
與狼共處下熊的靈性想像
吳國偉/大公神學工作室
狼已成王,手中有刀,狼側有熊伺候。社運使徒,在大廟外呼號。
非法權力,反抗有理!
還有使徒膽敢挑戰大王的天刀。這些愚民,不知道大王手上的天刀來自何方。蒲草紙經早有記載,人人要順服大王這種在上的空中掌權者,因為所有靈界天刀,都從至高神而來。
愚民們也沒有聽魔法師傅說,不要問天刀的來源,只要問這刀是否用得恰當。真是深得我王之心!我王揮刀之時,誰敢說不恰當?!哈!
狼微笑。
(閱讀全文)2011/8/2
我在油麻地一個唐樓的單位啟動我的神學工作。平均兩個星期總有一個晚上我家會擠滿十來廿個人,那些都是熱誠的大專學生,偶爾有一兩位認真卻又有點迷惘的成年教會領袖,又或是教牧同工。這些人在學習了基本的神學分析及建構的工夫之後,會寫上洋洋三四千字交來,再被其他同學批評。無論是「性工作」、「吸煙」、「四律」或是更基本的神學概念,例如罪的問題,他們的眼睛總是瞪的大大,間或向那些討自己厭的觀點提出激烈的評論。
遇上查經的時候,我們會將經文一節一節地重現,以對照那些在教會中流通的詮釋。有時我們會為找不到解放性的解釋而苦惱,但更多時候,是在歷史想像的過程中,將一段壓迫性的經文重新理解,例如羅馬書十三章在2003年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前廣為流傳的「順服在上掌權」,甚至轉為支持抵抗運動的理據。
我們在干甚麼?
(閱讀全文)法蘭基悟@普世頻道
2012/2/4
學術最黑暗的時代,最光明的時代
香港最重要的討論仍然是「蝗蟲論」,它的威力甚大,且因著手上有一千幾百個like,遇神殺神,遇佛殺佛。本周波及的,起碼有中大自由主義學者周保松、有青年多媒體文化人健吾、有八十年代文化精英陳冠中,亦有建制中手執反歧視法器的平機會主席林煥光。每天被成千網民「問候」,他們感受的壓力,肯定不比郝部長及中聯辦批判的蔡子強、鍾庭耀、成名等學者少。
我們也相信通識科的老師亦受到學生的壓力。一般社會議題,某些學生會樂意聽老師的意見,至少也接受一套考試「秘笈」左右各打五十大板。然而今時今日竟然因著「香港人-中國人」的身份對立、「拒共vs愛國」這些抽象問題,通識科學生會與老師劍拔弩張。筆者自己在某中學教授性別教育時,就親眼見識新移民與香港人的楚河漢界是如此具體。
我們之前對D&G的評論,已有談及種族歧視法的漏洞(原居地歧視,即新移民的差別對待,並不包括在現行的種族歧視條例的保障)。而用「蝗蟲」還是「蚱蜢」,只是表象,甚至是「小學雞式」的意氣之爭,陳雲及林忌均已棄之不用,然而不代表他們的立場有丁點兒退卻。
(閱讀全文)2009年度立法會會議,有議員運用粗俗語言及向官員「掟蕉」、搶稿等行為,試圖引起市民關注政府在社會公義,尤其是貧窮問題中,財富分配的角色。當時輿論對於「暴力」有不同的見解,有的認為任何暴力應予譴責,亦有觀點認為表面行為背後的結構性、制度性的不公平,例如政府的行政主導、立法會功能組別及分組點票,才是構成社會不公的最為根本的暴力。
其實在可見的身體及情感上施加的直接暴力,以及構成社會不公義的政治經濟層面的結構暴力以外,在國際和平研究中,尚有文化暴力這一層次。文化暴力關注隱含在宗教、法律、意識形態、語言等等,本周發生了幾件事,可以深化我們對文化暴力的理解。
(閱讀全文)(原出處: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%E4%B8%8A%E8%A8%B4%E5%BA%AD%E9%A7%81%E5%9B%9E%E8%AE%8A%E6%80%A7%E4%BA%BA%E7%88%AD%E5%8F%96%E5%A9%9A%E5%A7%BB%E6%AC%8A%E5%88%A9%E4%B8%8A%E8%A8%B4-062000820.html)
「上訴庭裁定變性人爭取婚姻權利敗訴,法官認為由男變女的申請人W,希望與男友結婚被入境處拒絕,並無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,因為基本法中的婚姻關係,是與生俱來的異性婚姻,而不是變性後的性別。」
==>這個「與生俱來」是子烏虛有的。唔通我變左女性,都唔可以享有性別歧視條例中,對cedaw(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)關注既保障,或者唔會面對作為女性感受到的性騷擾?
「上訴庭認為,即使兩人不能結婚,亦無剝奪他們的生活方式,兩人仍可在一起。一旦改變女性定義,會引起社會很大爭議,甚至影響家暴條例定義。」
==>引起爭議的事情,即使是正義的也不能做?這個法庭有何道德?
「判詞又指,不同地區及國家對同性婚姻處理都不同,婚姻觀念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想法,必須視乎某個社會的情況而定。不過判詞指,原訟庭已提出政府需要就變性人婚姻議題諮詢公眾,雖然未到這個階段,政府內部要有討論。」
==>全華人社區唯有香港才以這個無聊標準去否定他們的婚姻權利。香港再次因為法律的特別地保守成為世界話題。
「32歲的申請人W去年爭取與一名男子結婚的司法覆核敗訴,然後不服上訴。」
之前的判決理由是說變性婚姻不能生育,當然要上訴!難道不生孩子的男女也不能結婚?
想不到香港的法庭一去到婚姻男女的問題,立時hang機!難怪港人性福一直處於低位!
誰的問題?怎樣「進入」?──港式學術的修辭策略分析
(原出處:
作者:吳國偉@思想行動中心
在神學角度,我們似乎應該完全同意呂大樂的思路:將整個香港社會七百萬人回歸十四年來的總總數不清的社會矛盾,以無比意志心力無上智慧精準無匹強大無比語言能力,千錘百煉超濃縮成為一個「問題」,並以一個答案將之KO,這不就是港式基督教常常用的方法嗎?
問題:李克強訪港而引發的警權爭議
民眾的答案:警務署長錯了,請下台
呂大樂的問題:民眾沒有進入問題
答案:我已提出了解決。你又進入了甚麼問題?
(閱讀全文)監察基督徒高官聯盟
成立宣言
我們是一群關心香港人民權利、社會福祉的基督徒,面對近年本港的施政方向與多項政策的草率決定,我們深表擔憂。回歸後由政府高官們推銷的財政、房屋、醫療、教育、經濟等涉及香港社會整體的不同政策,產生的社會效果不單沒有改變回歸已來的「社會下流化」狀態,也似乎令社會中的民生、人權與言論自由等有倒退的現象。
在一個還未實現民主政制的香港,我們無法掌握自己及下一代的命運。當然,何謂真的民主政制可以再深化討論, 但標準難定不等於沒有標準(註1)。我們相信上帝愛香港這個地方,也愛我們和我們的下一代。正如古代受埃及人勞役的以色列民、耶穌時代被帝國殖民剝奪政治經濟及文化權利的初期信徒,以及普世教會協會提出的解放精神:上帝應許的國應是平等、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利與解放貧窮人的世界。
(閱讀全文)


.jpg&mode=medium)








